河南拟修改计生条例再婚夫妻也提倡生俩娃
齐鲁晚报 2020年06月04日
6月3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八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其中,《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含再婚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人民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