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7日讯(记者 赵磊)两名前科人员不思悔改,沆瀣一气,专门瞄准酒驾司机“碰瓷”,借机进行敲诈勒索。近日,潍坊坊子警方在前期侦查调查基础上,果断出击,将2名敲诈勒索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与刘某某抓获,打掉了这一作恶团伙。
5月8日,坊子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在工作中获悉,有两名男子在坊安街道专挑酒驾司机碰瓷,制造交通事故后借机对酒驾司机进行敲诈勒索。民警立即展开侦查调查。
办案民警在走访摸排中得知,3月11日20时许,刘某在坊安街道王家石埠村亲戚家中吃饭,饮酒后驾车离开,行驶至坊安街道东埠郎郡庄村时,车辆被后面突然出现的一辆车剐蹭,并被对方拦下以报警相威胁。刘某因为酒驾,害怕对方报警,在对方叫来的二人共同的“朋友”刘某某的商议下,被迫支付了22000元的“私了费”。办案民警调取相关视频后发现,该车一直在出入王家石埠村的必经之路上停车等待,发现刘某驾驶的车经过后就立即尾随,并故意“碰瓷”,显然是一场有预谋的敲诈勒索。通过研判分析后,民警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为王某某和刘某某。6月2日,办案民警在坊安街道该二人家中将其分别抓获。
两名犯罪嫌疑人均有前科,反侦察意识较强,到案后百般抵赖。办案民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攻破其心理防线,该二人最终交代了犯罪事实。据二人交代,王某某与刘某某是狱友,臭味相投,都是好逸恶劳的主。在一次交谈中,刘某某说有个办法来钱快,就是专门找酒驾司机碰瓷,然后勒索高额私了费,酒驾司机还不敢报警,没有危险。二人一拍即合,最终确定由刘某某寻找自己熟悉的朋友作为作案对象,由王某某驾驶车辆碰瓷,然后再由刘某某从中调停撮合,最终达成敲诈目的。2019年10月20日、2020年3月11日、4月18日,王某某与刘某某合伙,将“酒驾”司机定为作案对象,刘某某负责报信,将目标位置、车辆信息、人员信息告诉王某某,王某某便驾驶作案车辆进行尾随跟踪,选择合适时机制造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先确认司机身份,确认受害人认识刘某某后便将其叫来,然后以对方酒驾要报警为由进行要挟,刘某某便以二人“朋友”的身份进行协调谈价,最终敲诈勒索高价“私了费”。据二人交代,三起案件共勒索钱财45000元。
目前,王某某、刘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警方提醒:驾驶员切不可酒后驾车。如果遇到类似情况,不要忍气吞声,要第一时间选择报警,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