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蔡国强等57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齐鲁晚报     2020年07月02日
  6月30日,陕西省咸阳市武功县人民法院对蔡国强等57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公开宣判。被告人蔡国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0余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其他56名被告人被判处20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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