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特困供养标准再提高

调整后,城乡低保标准比率缩小到1.31:1

齐鲁晚报     2020年07月02日
  本报7月1日讯(记者 丛书莹 通讯员 王千)记者获悉,潍坊从7月1日起再次提高低保、特困供养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目前的每人每月不低于5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63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目前每人每年不低于5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760元。标准调整后,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全市城乡低保标准比率缩小到1.31:1。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总体要求,为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近日,潍坊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完善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提高救助标准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水平,惠及10.3万困难群众。
  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目前的每人每月不低于8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900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目前的每人每年不低于7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7680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全护理每人每月640元、半护理每人每月320元、全自理每人每月200元执行。提标的同时,潍坊将进一步扩大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保障范围。全面落实《潍坊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将符合条件的因病、因残造成的“支出型”贫困人口按程序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围,严格落实低保渐退和就业成本政策,将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全力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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