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南市政府网发布《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记者获悉,本次补贴适用对象为小微企业新招用的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贴2000元。
●适用对象有谁?
《细则》对本次发放的适用对象进行明确,为小微企业新招用的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毕业年度是指高校毕业生毕业所在自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择业期是指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
新招用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劳务派遣机构派遣至用工单位(派遣到小微企业的除外,一次性补贴由小微企业自行申报)的高校毕业生。同一名毕业生在不同的小微企业就业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小微企业须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小微企业认定以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小微企业名录”为准。
●一次性补贴多少钱?
《细则》明确,与企业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备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4个月(含)以上(不含补缴)的,给予每名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贴2000元。本补贴采取“由企业随工资发放,据实向人社部门(经办机构)申领”的方式,由企业向注册地人社部门代为申报。
●需要准备啥材料?
《细则》明确,申报者需要准备的申报材料包括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凭证(其中包含单位随工资发放的一次性补贴凭证);《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可登录“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官网下载);《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花名册》(可登录“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官网下载)。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所在的小微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经过初审、复审、公示之后,进行补贴发放。符合补贴条件的,补贴资金将于提交申请次季度的20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企业。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夏侯凤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