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4日,济南高新(曾用名天业股份,证券代码600807)发布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称公司收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5名投资者诉公司案件的《民事判决书》,同时,法院立案受理264起新的案件。
据证券维权律师王晶介绍,济南高新涉及的该类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源于原天业股份未依法披露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到期债务违约、重大诉讼和仲裁等情况,以及虚增2014至2017年营业利润等多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之后引发投资者维权。
济南中院选取少数有代表性的案件进行审理后认为,天业股份的行为构成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虚假陈述,通过比较大盘指数、行业指数的涨跌情况,扣除部分系统性风险和其他因素的影响,做出投资者胜诉的一审判决。
根据前期的判决,2015年4月2日至2018年5月2日之间买入天业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在2018年5月3日之后,无论是否卖出,都符合获得赔偿的条件,后续投资者仍然可以通过微信gushi148咨询或委托律师,及时行使诉讼权利。
天业股份通过资产重组,已经更名为济南高新,但是不会因为名称的变更影响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因为目前排队等候立案和审理的案件数量较多,投资者应当把握时机,及时跟进,法院正在对原有的案件陆续作出判决,对新的案件进行立案受理,预期案件将会加速处理,尽管赔偿比例偏低,但是投资者不存在诉讼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