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朱文龙
9月15日,一则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购多辆单价为36.76万元的警用摩托车公告截图,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质疑:“有必要买这么贵的摩托车吗?”当日下午,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处一位负责人对此事进行了回应,称前述被热议的采购项目成交公告是2018年的事,这批哈雷警用摩托车均是经过正规手续和流程购买,这两年也一直在用。
不得不说,长春交警的回复还是很及时的。但需要指出的是,这样的回复,转移了事件的焦点。从网络的各种评论中,我们不难发现,相对于这批哈雷摩托车“合不合规”,网民们更关心的是购买这批摩托车的必要性。对此,这位负责人只是强调“机构采购一定是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这个回复显然无法令人满意。
实际上,问题并不难解答。综合相关媒体的报道和长春交警的官方微博、官方微信信息,可以得知,长春交警在购买这批哈雷摩托之后,迅速成立了哈雷铁骑队。从各个报道中所反映情况来看,哈雷铁骑队的主要任务是查处车辆违章,动态执法纠违,此外还担负着交通安全宣讲的工作。就工作内容而言,哈雷铁骑队和其他城市的交警铁骑队相比,并无特殊之处。
梳理相关报道可知,和长春同等档次的城市,交警铁骑队所使用的摩托车大多是国产品牌,价格大多数在10万元以下。而长春所使用的这款哈雷摩托车,价格超出了其他城市所使用的摩托车数倍。更何况,这款哈雷摩托车,噪音大,油耗高,并不适合在城市中执勤巡逻。由此不难看出,长春交警购买这些哈雷摩托车进行日常执法,实无必要。
虽然哈雷摩托车不适合交警日常执法,但是这并不妨碍长春交警对哈雷铁骑队的宣传。如“长春公安宣传”微信公众号,就直称其为“交警支队的新星”。有网友猜测,长春交警之所以这么做,就是想借这样一支看起来“拉风”的队伍,展现长春交警的新形象。倘若果真如此,长春交警无疑是“走错了方向”。
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哈雷铁骑队确实能起到“锦上添花”的效果,让人觉得耳目一新。但若想让群众对长春交警产生好的印象,不能只是“徒有其表”。相对于外表的炫酷,人们更注重的是内在的实力。倘若人们无法从长春交警的服务中,体会到获得感和满足感,即便再多的哈雷摩托车在街上奔驰,也会成为人们吐槽的对象。总之,靠“形象工程”打造不出来城市中的亮丽风景线,只有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才能树立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