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涉黑村干部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齐鲁晚报 2020年09月17日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4日依法对石凤刚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贪污罪等15项罪名分别判处石凤刚无期徒刑、石阳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两人的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20年到1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被告人石凤刚系丰台区长辛店镇辛庄村原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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