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开门致骑行人伤残伤者获赔300余万元
齐鲁晚报 2020年10月09日
“一辆载客出租车临时停车,在车内乘客下车时,有人驾驶电动自行车撞上出租车车门,造成骑行人一级伤残……”记者日前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获悉,因双方就赔偿数额协商未果,该事件中的原告骑行人王女士将被告汽车公司与保险公司诉至法院。海淀法院经审理,判决二被告向王女士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300余万元。 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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