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数字版
站内搜索: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少女楼顶乘凉触电身亡追踪>>
供电部门表示“九年前就向房主下达过整改通知”
  • 2011年07月29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任志方) “我们9年前就对高压线下的建筑下过整改通知书。”28日,本报C19版报道了长清区一位18岁少女楼顶乘凉时触电身亡的事件后,长清区供电部门给本报发来了一份说明:2002年这座建筑在建设时,电力部门已经下达过整改通知。

    长清区平安供电所的工作人员表示,造成少女触电身亡的高压线为10千伏平石线,架设于2001年,在长清区青年路肉类市场附近,采取15米电杆架设。而高压线附近的幼儿园则建于2002年,在该建筑建设过程中,供电部门工作人员就曾前往检查过,并对施工方和相关责任人下达了违反《电力设施保护条例隐患通知书》。通知书中告知,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相关规定,10千伏线路水平距离5米之内不得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该工作人员表示,当时他们曾对相关责任人多次劝阻,但没有效果。在向房主下达了违反《电力设施保护条例隐患通知书》后,房主在送达隐患通知书回执中承诺:施工中及施工后均将采取安全措施,并表示“出现伤亡事故与供电所无关”。

    该工作人员表示,现在房屋被其他人租赁作为幼儿园,虽然在通向三楼楼顶的铁门处采取了一定安全措施,设三道门插并用铁丝拧紧,但还是被当事人打开,以致发生了触电事件。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供电部门表示“九年前就向房主下达过整改通知”
女失主发短信智“钓”歹徒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