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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道内提包被持刀男子抢走
女失主发短信智“钓”歹徒
  • 2011年07月2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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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抓捕抢劫男子。    通讯员 刘晓 摄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吴金彪 通讯员 郝鑫城) 7月27日,一女子居民楼内被男子持刀抢走了装有手机、银行卡等的提包。当晚,女子给自己的手机发短信,要求抢包男子归还提包内物品,并答应给对方汇一些钱。抢包男子竟回复短信同意。第二天,当男子到小区放置抢来的提包时,被守候在此的魏家庄派出所民警抓获。

    27日中午12时许,王女士到馆驿街新区某小区走亲戚。当她进入一栋居民楼的楼道时,一男子尾随在她身后,突然用右手勒住她的脖子,左手持刀抵住王女士的后腰左侧,抢走了王女士装有100余元现金、两部手机与孩子水瓶的提包。

    接到王女士报警后,魏家庄派出所民警立即调取了小区的监控录像,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27日晚,王女士抱着试一试的态度,用另外一部手机给自己的手机发短信,称希望抢包男子能将提包内的东西还给她,自己补偿一些钱给对方。令王女士没想到的是,男子竟回了短信。称可以将提包及里面的部分东西给王女士,让王女士再给他200元钱。王女士将此信息反馈给魏家庄派出所副所长梁鹏。梁鹏让王女士继续与对方保持联系,自己安排民警伺机实施抓捕。王女士给抢包男子打了电话,对方称28日上午11时将提包放在馆驿街新区西门的小区门口,让王女士自行取走,而后将200元打入他提供的一个银行账号。

    28日11时许,一个体貌特征与嫌疑人相似的男子持女式提包进入小区的物业办公楼,梁鹏带领民警跟踪男子进了办公楼,男子将提包放入楼道内的一辆自行车的前车筐内,民警立即上前将男子按倒在地带回派出所。

    经审讯,男子姓刘,16岁,济宁人,无业。据刘某交待,他因与家人吵架独自离家来到济南,在花光了身上带的钱后,便到街头闲逛伺机抢点钱花。27日中午,刘某对王女士实施了抢劫。

    目前,该男子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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