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通讯员 张国忠 王乐志 孙菁 记者 柳斌) 20日,在招远市阜山镇吕家村大桥处,一辆轿车掉到桥下,车上两名男子均溺水死亡。
当天19时46分,接警后的招远市交警大队肇事处理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协助120急救人员组织现场抢救工作,并对现场进行勘察。而现场的情景令处理中队的民警有些不解。
“此桥呈南北走向,桥面路宽12.2米,桥北头与黄草线路口宽26.1米,视线良好,栾某驾驶的轿车没有与其他车辆接触的痕迹,这么大的路口怎么就掉到桥下了呢?”一位民警介绍说道。
据目击者称,当日19时40分,该轿车沿黄草线由东向西行驶至吕家河桥北由东向南转弯时,车子翻坠到桥东河内,驾驶员应该是喝了酒。事故发生后,有市民拨打电话报了警。
据介绍,事故直接导致驾驶员栾某和乘车人栾某某溺水死亡。
随后,办案民警对轿车驾驶人栾某的血液进行了检测。经检测,栾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65mg/100ml,乘车人栾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36mg/100ml,两人都属于醉酒状态,死亡原因均是生前溺水死亡。
据民警进一步调查得知,当天中午和晚上两人都在一起吃饭,连喝了两顿酒,醉酒驾驶致使驾驶人注意力下降,对交通状况观察不细、判断不准、反应迟钝、操作失当等原因,最终导致了这场事故发生。
酒后驾车危及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民警再次呼吁,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