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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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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23日讯(记者 柳斌) 近日,烟台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做好第二批烟台市“双百计划”人才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面向海内外选拔第二批“双百计划”人才。 据了解,申报“双百计划”人才条件为,2009年7月29日以后来烟,未来5年内,围绕实施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胶东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区建设等“三大战略”,突出重点产业发展、关键领域突破和科技创新需要,每年在烟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创新人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劳动合同,创业人才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创办高科技型企业,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 申报“双百计划特聘专家”条件为,需入选国家“千人计划”或省“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在外地入选后来烟的,创新人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劳动合同;创业人才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创办高科技型企业,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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