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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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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27日讯 27日,在省城集中供热新闻通气会上,供热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前期投诉情况统计,少数开发商的做法对供热市场开发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也引起了市民的投诉。 据介绍,这样的情况主要有三种:一是新建小区未办理供热配套手续,但在售房时承诺有集中供热配套。业主入住后,迟迟无法供热,或使用燃气供热价格高,长时间无法解决。另外一种情况是,小区内部供热设施未按时竣工或竣工验收不合格而不及时整改,影响居民按时或达标供热。还有一种情况是,部分开发商在房屋售完后未妥善解决配套设施出现的质量问题即撤离,将矛盾甩给物业公司,造成责任不清,影响了市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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