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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不到 快递费退一半
消协:发货人应谨慎确认收货地址
  • 2011年11月2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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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28日讯(见习记者 娄士强) 货物运不到,费用只能退一半,退费还要找快递员。谈到这几天的经历,市民王先生感到很不满。
  11月23日,市民王先生通过申通快递给远在内蒙古的好友送去了一副乒乓球拍,快递员很快上门,收取20元快递费之后,填好单据并将球拍带走了。27日下午,王先生的球拍被送了回来,而快递费并没随之退回,电话咨询后了解到,好友所在地址并不在服务范围之内。王先生在电话中要求返还快递费,却被告知要和当时的快递员协商。但与快递员协商的结果是退还一半。
  记者拨打申通快递济南分公司的客服电话。接线员告诉记者,快递员只负责取货填单,并没有判断业务受理范围的能力。对于类似投诉,快递公司的处理办法就是将货物退回,并没有退款的责任。接线员同时告诉记者,尽管都是申通,但济南分公司是独立运行的,并不清楚其他分公司的派送范围。客户在发送物品时,应确认好收货地址是否在当地分公司的服务范围之内。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穆先生介绍,货物通过快递公司发出,实际上服务已经进行,快递公司没有责任退还快递费。而在无法判断货物是否发出的情况下,只能通过双方协商进行处理,因此消费者在发送货物时要谨慎确认收货地址,以免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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