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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地税局发布提示
提供资料不全不给代开发票
  • 2011年11月2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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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11月28日讯(记者 刘铭 通讯员 李悦) 28日上午,临清市地方税务局发布消息,提供材料不全的不予代开发票,营业额达限定金额的统一到城区服务厅办理。
  临清市地方税务局说,凡申请代开发票,提供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代开,对代开发票资料,管理员按月整理装订,营业额达到一定金额的(建筑业3万元,服务业2万元以上),代开发票统一集中到城区办税服务厅办理。基层单位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代开发票的存根联、有关资料,并对代开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凡发现利用代开发票征收不属于辖区管理范围内税款的,单位负责人要写出书面说明,核实情况后进行调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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