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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今起上调
烟台飞16城市要多花10元钱
  • 2011年12月0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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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4日讯(通讯员 盛春子 记者 柳斌) 12月5日起,国内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上调10元。记者从烟台国际机场获悉,届时机场将自动调整燃油附加费,涉及航线包括烟台至国内16个大中城市的航班。 
  据了解,此次燃油附加费新标准执行后,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由130元调整为140元。而800公里以下(含800公里)航线的燃油费标准未做调整,仍为每人70元。
  烟台国际机场出港的国内航线超过800公里以上的,涉及到烟台至上海、杭州、厦门、广州、深圳、重庆、武汉、贵阳、长沙、昆明、西安、哈尔滨、延吉、牡丹江、呼和浩特、长春等通航城市;800公里以下的通航城市包括北京、天津、南京、济南、沈阳、大连、锦州等,不受本次调价影响。
  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等特殊旅客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仍然收取3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70元。
  今年9月以来,燃油附加费已连续三次下调,而此次上调的原因是,12月国内航空煤油价格每吨上调了376元,满足燃油费与航油价格联动新机制中,航油综合采购成本累计变化幅度超过每吨250元的调整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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