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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隔夜酒被扣12分
车辆没有交强险标志,司机一身酒气
  • 2011年12月0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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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982110热线消息(记者 邵艺谋) 以为头天晚上喝的酒第二天便没事了,2日早上,一司机侥幸驾车上路被交警拦下,经测试酒精超标,被扣12分。
  2日上午8点,正值上班高峰时间,在岱宗坊路口一辆没有张贴交强险标志的面包车驶过,被正在执勤的泰安市交警支队一大队一中队交警赵兴国发现后拦下。“你好,没有缴纳交强险,不能上路。”赵兴国走到司机旁边说,没想到一靠近司机,就闻见了他身上的酒味。赵兴国意识到这名司机可能喝了酒,就将他带到路边,用随身携带的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检测仪上显示的数据表明,司机属于饮酒驾驶,交警随即做出扣除驾驶证12分的处罚。
  眼看要被扣分,这名司机着急起来,向交警辩解说:“我今天没有喝酒,要是喝了酒我还会开车吗?”在交警询问下,司机最后承认在前一天晚上,与朋友聚会时喝了半斤白酒,以为睡一觉就没事了,他才侥幸开车上班,没想到被交警逮个正着。“以后喝了酒再也不开车了。”该司机后悔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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