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1年12月08日
作者:
-
【PDF版】
|
|
|
本报12月7日讯(记者 高倩倩 通讯员 刘凯) 花2700元购置了一台便携式摄像机,拿回家却发现“菜单键”失灵,想要退货却遭商家拒绝。7日,在工商部门调解下,店主当即办理了退货手续,退还购机款2700元。 5日下午,陈先生在乐陵某数码商店里买了一台价值2700元的便携式摄像机,由于买的时候店主说是大陆行货,假一赔十,陈先生没有对新买的DV进行试用。可拿回家后装上存储卡却发现DV“菜单”键不灵敏,有时按上几下都不反应,陈先生急忙来到该数码商店。该店主说他们店里卖的DV就是这样,由于陈先生已经用过了,不能再给予退换,陈先生便投诉到了乐陵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 乐陵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工作人员查看了陈先生的购机发票,经查看陈先生的DV确实存在“菜单”键不灵的问题,随后工商人员找出DV机身编号,在官网输入查询,发现该DV确是真品。 随后工商人员迅速约谈了双方当事人,店主同意给陈先生换同型号的其他DV,可陈先生已对该店失去信任,坚持要求退货,店主不愿退货。12315投诉中心工作人员指出这台DV属于“菜单”键控制失效的情况,该店应当给陈先生退货,在工商人员的调解下,该店店主最终认识到自身错误,当场给陈先生办理了退货手续,退还购机款27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