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1年12月08日
作者:
-
【PDF版】
|
|
|
本报成武12月7日讯(记者 董梦婕 通讯员 刘蓝翔 邱现军) 经销商不及时查验架上销售商品,导致过期食品混迹其中。近日,成武县一名4岁小孩因食用过期食品住进医院。 12月4日,正值成武县汶上镇集贸市场日,家住常路口村的村民王先生带着4岁儿子到镇医院防疫站打防疫针。“中午,我在医院附近某副食品门市花了三元钱给儿子买了两包某品牌预包装羊肉串。”王先生说,没想到回到家,儿子直喊肚子疼,急忙将儿子送到村卫生室诊断后,得知儿子是吃了不卫生或变质食品所致。 王先生想到在集市上给儿子购买的食品还剩一包,于是拿出那袋羊肉串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王某发现在预包装袋上打印的生产日期是2011年5月14日,保质期为6个月,食品已经过期。气愤的王先生又返回镇上,找到经销商讨说法,未果,无奈,王某来到成武县工商局汶上工商所投诉。 汶上工商所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店内货架上仍有10余袋同样的商品,其中有一袋和王先生购买的一致,已经过了保质期。工商人员认为,经营者多次累计进货又不及时清理查验商品的保质期,明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和《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应立即改正和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