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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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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泰执法人员查处非法烟花爆竹。 本报通讯员 时公泉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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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982110热线消息(记者 刘来 通讯员 郑磊 曹新凤 时公泉) 12月20日,新泰查获一非法烟花爆竹储存地,没收3000余箱烟花爆竹。泰安交警也查处一辆非法运载烟花爆竹的车辆,收缴爆竹20多箱。 20日,新泰市消防大队、安监局等多个部门联合组成执法队伍开展烟花爆竹整治行动,根据群众举报,执法人员重点检查新泰市青龙路市场。执法人员携带的摩尔探测仪显示一方位有烟花爆竹类产品,根据探测仪提示方向,他们在一家仓库内发现大量烟花爆竹。这些烟花爆竹有的包装简陋,有的堆积得很高,都不是正规厂家生产,存放人没有任何烟花爆竹储存、销售资质。由于存放地点临近农贸市场,周围人流较大,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场清缴这批不合格的烟花爆竹,共计3000余箱,涉案价值10万余元。 21日8时许,交警二大队三中队民警王军巡逻至在泰山大街迎胜岗附近时,发现一辆红色微型面包车形迹可疑,随即拦截检查。民警发现车内装有大量烟花爆竹,车主无法出示合法运输烟花爆竹的相关手续或凭证,民警当即扣押该车。经清点,发现车内共有各种规格的爆竹共计20多箱,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易引发严重后果。目前,该车及爆竹已被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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