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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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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982110热线消息(记者 赵兴超 通讯员 马坡 韩进京) 12月21日,因为买水果时摊主不肯让2.08元的零头,一市民竟然报警,想让民警帮忙砍价。哭笑不得的民警调解不成,市民也没买到“便宜”水果。 21日早上,在儿童医院外龙潭路上,市民刘先生为了看望住院的朋友,在附近水果摊上购买水果。挑选香蕉、苹果等4样水果过秤后,摊主李先生表示总共52.08元,8分钱就不要了,让刘先生付52块钱。刘先生一听就不乐意了,拿出50元钱付给摊主就想走,摊主不同意,按住水果不让提。两人因此发生争执,摊主说水果利薄,可以让1块钱,给51块就行。而刘先生就是不同意,非要50元钱买下。情急之中,刘先生报警,想让民警帮忙解决。 巡特警二大队二中队民警赶到现场,一了解事情经过,民警也有些哭笑不得。虽经调解,但刘先生仍坚持要摊主让了零头。摊主无奈,只好不卖了。刘先生却依旧不依不饶,非要按自己想的价格购买。在民警协调下,刘先生才罢休,从其他水果摊买了水果后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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