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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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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982110热线消息(记者 王鹏) 泰城一男子捡到手机卡,为了看热闹,他用这张卡报警谎称在老县衙美食街安放炸弹,后被警方抓获。近日,该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6月26日上午,泰安市民梁某骑车途经四海商城附近时捡到一张手机卡,经试用发现里面还有话费。下午6时许,梁某闲极无聊想看热闹,便用此卡拨打110报警电话,称自己在老县衙美食街安放炸弹,一小时后会爆炸,让警方速去处理。随后,梁某赶到老县衙美食街。接到报警后,警方封锁现场并派出搜爆犬详细搜查,迅速疏散人群,停止营业。6月27日,警方通过技术手段确定犯罪嫌疑人,将梁某抓获。 法庭审理认为,梁某编造虚假的爆炸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系初犯、偶犯,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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