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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辆运输车辆不达标被取消营运资格
  • 2012年01月0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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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8日讯(通讯员 王杰 记者 吕增霞) 8日,记者从东营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东营市交通运输部门对以汽油或者柴油为单一燃料且总质量超过3500千克的道路旅客和货物运输车辆进行燃油消耗量核查,11辆不在达标车型内或经核查不合格的车辆被取消营运资格,强制退出运输市场。
  去年以来,东营市交通运输部门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和《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车辆参数及配置核查工作规范》的要求,对以汽油或者柴油为单一燃料且总质量超过3500千克的道路旅客和货物运输车辆进行燃油消耗量核查,共核查车辆2509辆,对11辆不在达标车型内或经核查不合格的车辆取消营运资格,强制退出运输市场。
  根据交通运输部要求,2011年3月1日前购置的,未列入交通运输部公布的《过渡期车型表》和《达标车型表》或经核查不合格的车辆,不得发放《道路运输证》;后购置车辆未列入交通运输部公布的《达标车型表》或经核查不合格的,不得发放《道路运输证》。具体相关规定可到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信息服务网(http://atestsc.mot.gov.cn)和东营市交通信息网(http://www.dyjt.gov.cn)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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