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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重拳管理出租车春运运营
被投诉两次经查属实,即取消营运资格
  • 2012年01月1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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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12日讯(记者 吕增霞 通讯员 赵秀来 李超) 为确保春运期间出租车规范运营,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服务,近日,东营市交通运输部门给各出租公司下发通知,严厉处罚春运期间出租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凡被投诉两次经查属实,即取消营运资格。
  通知要求各出租车驾驶员要自觉规范运营行为,节日或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应当严格执行中心城出租车运价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提高起步价、乱收费或拒载;严禁出租车超速行驶、冲闯交通信号、乱停乱靠、拼客和公交站点揽客等违规行为,安全行车,礼貌待客,确保乘客出行安全;严禁将出租车承包给不具备经营资格的人员从事出租车运营;保持出租车车容卫生整洁,座套按规定清洗更换,营运标志标识齐全、有效,服务监督卡悬挂规范,自觉接受乘客监督。
  据了解,对违反规定擅自提高起步价、乱收费、拒载被交通执法人员查处或被乘客投诉经查属实的,将按照《东营市出租车客运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暂行办法》进行处理。被投诉一次的,对其进行3天以上教育培训,并责成所属出租公司进行200元罚款;被投诉两次及以上经查属实的,取消营运资格。
  东营市交通运输局投诉电话:8321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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