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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将推阶梯电价和水价制度
  • 2012年01月1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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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17日讯(记者 李园园) 17日上午,市物价局召开《全市物价局长座谈会》,会议重点强调2012年深化电价、水价等改革,适时推进居民生活阶梯电价和水价制度。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在资源价格改革方面,改革峰谷分时电价办法,加大差别电价、超好能惩罚性电话实施力度,适时推进居民生活阶梯电价方案等。在公用事业价格改革上,合理调整城市水价,落实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城市居民生活阶梯式水价制度和非居民生活用水超额累进加价制度,加快居民一户一表改造;调整天然气价格,探索阶梯式气价政策。服务价格改革中,完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推进物业服务标准“菜单”式管理模式;规范停车收费行为,扩大停车计时收费范围,合理调整停车收费标准等。在重要民生收费改革上,合理制定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推进供热计量改革。
  会议还强调,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落实学前教育收费管理政策,合理调整烟台市公办托幼园所收费标准,规范民办托幼园所收费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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