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齐鲁晚报数字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河豚鱼有剧毒有酒店竟用它做菜
  • 2012年02月13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聊城2月12日讯(记者 王尚磊 通讯员 孙春峰) 河豚鱼有剧毒,食用不当会要人命,但聊城市仍有酒店把河豚鱼做成菜,直接上了餐桌,本月10日,市药监局再次发文要求严查违规制作鲜河豚鱼的酒店。 
  本月10日,聊城市药监局下发聊食药监餐〔2012〕11号《关于严禁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河豚鱼的通知》。通知要求,为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严禁任何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制作河豚鱼。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管科工作人员介绍,河豚鱼腹中有剧毒,它的脊血、鳍尾、肝脏等处,都藏有毒汁。根据调查发现,聊城市辖区内仍有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制作河豚鱼。
  市民如发现有违规制作河豚鱼的酒店,可拨打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管科电话8536112,进行举报。对仍经营河豚鱼(或以其他替代名称)的,一律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