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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2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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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23日讯(通讯员 宋燕 记者 曹思扬) 张先生的手机自2007年7月起突然多了一条语音信箱业务,4年间多交了270元。经四方工商部门调解,21日,运营商向张先生道歉并赔偿了张先生540元。 2月初,市民张先生在查阅上月的手机话费清单时发现一项“语音信箱”业务被扣了5元,张先生感到十分意外,称自己从来没使用过这项业务。张先生到营业厅查询具体情况才得知,该项业务从2007年7月份起就订制了,至今已用了54个月服务,共扣费270元,张先生十分气愤,向四方工商分局宣化路工商所投诉。 经调查,运营商称需消费者自行通过电话或短信才能确认是否订制该项服务,运营商无法提供当初订制时的语音或短信记录,也无法证明张先生是否确认订制。工商人员认为,运营商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运营商应当主动为消费者取消该业务。 经调解,21日,该运营商向张先生道歉并赔偿了张先生540元。 工商人员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使用手机时不要轻易订制不明业务,一旦发现自己被强行捆绑某项业务并收费后,要及时到工商部门投诉;此外,消费者在接受通信运营商的有关服务前,应认真了解双方签署的合同和服务协议,明确自身所享有的各项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并妥善保存好服务协议和交费凭证,方便日后维权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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