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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2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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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27日讯(通讯员 姜黎明 王晓玲 记者 秦雪丽) 近日,芝罘区李女士在招远市黄金珠宝首饰城内购买了一款发晶手链。回家发现包装盒内没有质量鉴定证书,李女士对手链质量产生怀疑,要求退货,却遭商家拒绝。经招远消协多次调解,商家最终给李女士退货。 近日,烟台市芝罘区李女士出差时,在招远市黄金珠宝首饰城内一商铺,花6700元购买了一条发晶手链。回到家后,发现没有质量鉴定书,怀疑产品质量无保障想退货。但是由于路途远,不方便,便寻求消协帮助维权。 由于珠宝首饰城内商家众多,而李女士对招远地理位置不熟悉,又不知道商家的电话,面对李女士传真过来的发票,招远消协工作人员只有逐一店面排查,确定商家。经过一番努力,最终找到该店铺。 消协工作人员找到经销商协商,但经销商不同意退货,并称该手链质量没有任何问题,原来有鉴定书,因保管不善丢失了,如果消费者怀疑质量有问题,可以陪同消费者到任何部门进行鉴定。 对此,李女士称不管有没有问题,没有鉴定书,就要求退货。随后,消协工作人员又联系到珠宝首饰城一位负责人,通过多方调解,经销商最终同意全额退还给李女士手链款6700元,消费者将手链退给经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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