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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2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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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27日讯(通讯员 黄晓君 记者 秦雪丽) 近日,市民于女士在市区某美容店办理了一张祛斑美容卡,价格1980元,当时商家承诺祛斑彻底,不复发,然而美容卡即将使用完毕,可于女士感觉脸上的斑丝毫没减。于女士投诉到工商部门,经调解,商家赔偿于女士1000元。 市民于女士于2011年9月在市区某美容店办理一张祛斑美容卡,价格1980元,服务20次,办理前商家承诺经过20次美容服务后,于女士脸颊和嘴周边的斑可完全祛除。到现在,于女士已经接受了商家提供的18次美容服务,但脸颊和嘴周边的斑并未减少。 对此,于女士很不满意,多次找商家要求赔偿,但都协商未果,无奈于女士投诉到芝罘工商分局。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召集双方到现场调解,并查看了于女士提供的相关收据和商家的宣传广告。 工商工作人员听取双方意见后,认为商家存在明显过失:做出了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对消费者提出的询问,没有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调解,商家同意赔偿消费者1000元现金。 在此,向阳工商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美容消费不要盲目冲动,要理性消费,相关收费发票或收据一定要保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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