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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2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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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宁2月28日讯(记者 李倩 通讯员 宫明) 花上千元买的羊绒大衣,原本是送到干洗店干洗,没想到干洗店为节省成本直接水洗,导致衣服严重缩水变形。27日,记者获悉,经曲阜市工商局三孔景区工商所调解,干洗店赔偿消费者800元现金。 天气转暖后,不少市民将冬天穿脏的大衣送到干洗店清洗,曲阜的市民李女士也不例外。2月初,李女士将自己的一件“慧之芳”粉色羊毛大衣拿到曲阜市一家干洗店干洗,但干洗店为了节省成本,却没有按照顾客的要求干洗,而是选择使用洗衣液进行水洗,最后导致羊毛大衣严重缩水。 干洗店不看衣服成分,便直接水洗,导致衣服严重缩水变形,李女士很难接受,表示干洗店应该负全责,要求其赔偿其损失。因为赔偿金额没有达成一致,李女士找到工商部门维权。接到举报后,工商所工作人员立即到被投诉的干洗店,核实情况。了解情况后,工商所随即约谈双方当事人。经调解,干洗店同意赔偿顾客损失800元,消费者也表示同意接到补偿后取回衣服。 对此工商部门提醒,从事服装洗熨服务的经营者,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在出具的取货凭证中注明承揽洗熨服装的质地、规格、颜色、价值以及有无瑕疵等内容。造成衣物变形、损坏、串染色、遗失的,经营者应当退还收取的费用,并视物品的实际购买价格、物品折旧等因素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有特殊要求的,经营者可与消费者达成专门约定。此外,根据《洗染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消费者提出或询问的有关问题,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不得从事以‘水洗’‘单烫’冒充干洗等欺骗行为。”因此,干洗店过错导致的消费者损失,应当由干洗店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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