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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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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5日讯(记者 赵伟 殷亚楠 实习生 董泽栋) 5日,记者从济南市建筑渣土综合整治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渣土办)获悉,自3月5日起,对全市核准建筑渣土运输单位及所属运输车辆进行年度复核,复核合格率低于95%的,渣土运输资格将被暂停、未取得“上岗证”的不得从事渣土运输。 年度复核通知发布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年度复核申请或延期复核申请的运输单位,其核准运输单位资格将被取消。参加的,其所属车辆复核合格率低于95%的,其渣土运输资格将被暂停。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其核准建筑渣土运输单位资格。运输单位所管渣土车辆年度复核合格车辆不足十辆的,运输单位的建筑渣土准入资格将一律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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