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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五七工”“家属工”身份认定申报月底截止
  • 2012年03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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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刘爽 通讯员 王宏田 王东
  记者从济南市人社局获悉,全市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障工作已累计申报登记8000余人,人员身份认定申报截至3月底。针对许多读者提出的对政策和申报程序的疑问,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

  记者:这次未参加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的补缴对象范围是什么?
  答:补缴对象除包括符合济政办发[2011]36号文件规定的四个基本条件的人员外,还包括:1996年1月1日前曾经在县(区)属以上大集体企业、县(区)属以下城镇集体企业、城市街道办企业工作过,未参加济南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1996年1月1日前曾经在国有企业工作,未参加济南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原“五七工”、“家属工”;1996年1月1日前曾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过,未参加济南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
  记者:这次解决的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的对象都是退休人员,有的退休时间比较长,在办理过程中,是否要进行身份认定?
  答:1.关于在城镇集体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认定,原为正式职工的应提供原始档案。其他人员提供在原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的原始材料,如招收录用手续、合同、工资发放花名册等,即可予以认定。
  2.无法查找有关原始材料的人员,可先到原单位进行信息登记。原单位不存在的,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信息登记,尽量查找有关原始材料。
  记者:申请人申报途径有哪些?
  答:有过相关工作经历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符合有关条件的,可持相关档案材料到原工作单位(原用人单位不存在的向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受理并到所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如果原用人单位不存在且其主管部门无法查找的,申请人可持相关材料直接到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记者: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标准是什么?
  答:补缴费用的标准统一按本人2011年12月份的实际年龄作为截点,对应补缴表中的档次和补缴标准,以本人自愿为原则进行补缴。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对补缴费用给予适当补助。
  记者:补缴养老保险费后,计发的养老金待遇是多少?
  答:补缴费用到账后,计发的养老金待遇统一自2012年1月份计算。根据补缴档次的不同,养老金标准分别为601元、492元和383元不等。
  记者: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怎么参保缴费呢?
  答:参保缴费的环节主要分为由原工作单位或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来缴费两种形式:
  1、通过原工作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申报的:原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济南市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网上申报系统(http://60.216.99.136:8002/isso/)”进行缴费申报,提交并经申报系统处理成功后携带打印的《补缴纳入人员明细表》(一式二份)、《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申报表》(一式二份)到登记开户地社保经办机构缴费,社保经办机构核对系统与纸质报表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加盖审核章、审核人名章,社保经办机构和申报单位各留存一份。数据信息不一致的,返回工作组变更。退休人员按确定的补缴费用标准将费用交到原工作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由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每月20日前到登记开户地社保经办机构统一缴费。社保经办机构收取补缴费用后打印《山东省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款票据》。
  2、通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报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通知退休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兴业银行各营业网点现金或刷卡缴费(各银行银联借记卡均可)。银行核对补缴纳入人员身份信息后收费,数据信息不一致的,返回工作组变更后再缴费。收费银行负责打印《山东省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款票据》和《缴费单》。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咨询方式为:
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82568228、82568240、82568261
历下区人社局:88152320
市中区人社局:82078631
槐荫区人社局:87955998
天桥区人社局:85872745
历城区人社局:88115250
长清区人社局:87217397-807
高新区人社局:88876720
章丘市人社局:83230871
济阳县人社局:84238901
商河县人社局:84880224
平阴县人社局:8789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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