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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暖器爆裂,熏伤小男孩 |
经调解,商家赔付用户16112元 | |
- 2012年03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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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6日讯(记者 赵松刚 通讯员 张琦)刚刚使用7天的电暖器片,突然发生爆炸,冒出刺鼻的油烟味,导致家中小孩呼吸不畅而住院。 2月份,家住于河镇的宋先生在城区的一家商场购买了一款电暖器,放在儿子房间内取暖。购买后的第七天,宋先生出门,留儿子一个人在房中,并打开电暖器取暖。宋先生回来后,推开房门,发现屋里有大量的烟,还有刺鼻的油烟味。发现情况不妙,他赶紧过去叫孩子的名字,孩子没有反应,随后他带孩子去了医院。 经过医院检查,宋先生的儿子并无大碍。医院称,所幸冒出的烟气并非有毒气体,未对小孩的神经造成破坏,只是有些头疼,需要住院观察。宋先生住院期间,住院费和护工费等共花去了6000元左右。宋先生称,孩子还是感觉头痛,还要后续治疗等费用,应给予一定数额的赔偿。但商家称,孩子住院后一直积极配合,所有费用都是自己出的,包括护理孩子的费用,没有对消费者的经济造成很大损失,双方因赔偿数额发生分歧,消费者无奈之下向消协提出了投诉。 潍城区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后,到消费者家中查看现场,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消协认为:消费者在正常使用电暖器时,其中一片发生爆裂导致漏油,导致孩子被油烟熏呛并住院。根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消费者受损害的实际情况,经过多次耐心的调解下,经营方赔偿消费者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人民币16112元整,双方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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