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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开回家才知道别人开过
经调解,经销商同意换新车
  • 2012年03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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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3月7日讯(记者 凌文秀 通讯员 汪珍磊) 近日,阳谷县消费者张先生到聊城市工商局东昌府分局投诉,称自己上个月在聊城市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部轿车,使用一周左右发现车辆好像是买前就开过一段时间。经调解,经销商给张先生换了一辆新车。 
  接到投诉后,工商执法人员立即询问了消费者张先生所购车辆的具体情况。张先生说,因为买车时比较着急,没有注意车辆的细节。2月8日,买车一周后,他发现车辆机器盖上面有许多凸起的斑点,在车前盖底层的焊接部位,也出现一些明显的锈蚀,而且这辆车开回去不久,就出现了漏防冻液的问题。张先生表示,他修了一次后,防冻液还是漏个不停,期间共添加了四桶防冻液。出现问题后,他也曾找经销商讨说法,但反复几次没有结果,只好到工商局投诉。 
  核实情况后,工商执法人员立即与车辆经销商取得联系。在调解中,经销商称,消费者接验新车时未提出异议,且购车已经超过7天。经销商认为,消费者以为车辆曾喷过漆、买到的车是“二手车”并不属实。经销商表示,消费者在购买车辆后的那几天出现这些问题他们无法解释,但如果认为这辆车是翻新车,消费者完全可以找技术部门进行鉴定。工商分局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调解,最后经销商做出让步,同意给消费者更换一辆新车,消费者最终也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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