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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户居民维护采光权遭恐吓
11层高楼要建在一办公楼前不到10米处,因居民阻拦目前已停工
  • 2012年03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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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帝景小区一负责人在介绍规划设计图。   本报记者 任洪忠 摄
  中央帝景小区6号楼地基建成,目前已停工。    本报记者 任洪忠 摄
  本报聊城3月13日讯(记者 任洪忠) 连日来,临清林业局家属院33户居民人心惶惶,他们为了阻止在林业局办公楼南侧施工的11层楼,维护自己的采光权,竟遭到垃圾堵门、玻璃被砸等恐吓。目前,这座高楼已停工,政府部门介入处理此事。 
  12日下午1点多,记者来到临清市林业局。临清林业局的李先生(化名)说:“我们的办公楼建了20多年,北侧的家属楼也建了10多年,南侧要建11层的高楼,肯定影响我们的采光。”李先生分析说,11层高楼距离办公楼也就七八米远,距离家属楼西端约18米,距离东端也就30米左右,遮光是肯定的。
  李先生介绍,自从规划图公示,他们就开始找相关部门反映,最近11层高楼动工,他们又找相关部门,试图阻止高楼建设,之后就发生了一系列不可思议的事:9日早晨8点多,40多人把一堆垃圾堵在林业局门口;当天上午,办公楼南侧的围墙被推倒;12日早晨,4个房间的玻璃被砸坏。 
  透过林业局办公室的窗子,记者看到距离办公楼不远处已经建了一层地基,但没有施工人员施工,再往南可以看到拔地而起的11层高楼。办公楼北侧约6米是一个拐角楼(林业局家属楼)。
  家住临清林业局家属楼的一名居民说,一直在反映这个事情,这几天家属院的大门被堵,办公楼南侧围墙也被推倒,玻璃也被砸了。“我们很担心,但也要争取自己的采光权。” 
  据了解,33户住户抵制建设的楼房是中央帝景小区6号楼。

开发商>> 规划已批复,居民不满可起诉 
  12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中央帝景小区开发商一负责人,该负责人拿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证件及政府批文。“所有的文件手续都齐全,建设规划已经批复,建设完全合法。” 
  该负责人指着中央帝景小区的效果图介绍,建设一直受阻的是6号楼,已经停工10个月了,其他楼都已经建起了主体。“小区涉及1000多户回迁户,一座楼建不完,直接影响回迁户选房。”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6号楼因政府部门安排再次停工,但楼房建设工程进度牵涉到很多回迁户选房,不少回迁户可能情绪激动,容易出问题。 
  对于林业局住户反映的采光问题,该负责人建议住户如果不满意可到法院起诉。
规划局>> 经过专业鉴定,楼间距达标 
  “接到林业局反映的采光问题,我们专门请上海科研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做了专业日照分析。”临清市规划局一负责人说,经专业鉴定,中央帝景小区6号楼建设符合规定,规划已经审批。  该负责人拿出专业日照分析图纸介绍,以6号楼高度38.9米做了日照分析,林业局家属楼在冬天大寒日至少达到两个小时的采光时间,根据测算能满足这一标准。
  该负责人介绍,国家对楼间距有明文规定,具有生活居住特征的医院、幼儿园、住宅等建筑考虑遮阴,非居住建筑考虑防火通道,小高层与多层楼房的间距至少9米。6号楼距离林业局办公楼9.63米,符合标准。 
  该负责人表示,6号楼建设符合规划要求,至于林业局办公楼北侧的家属楼的居民采光时间缩短问题,居民情理上接受不了,目前政府部门正在协商处理此事。
律师>> 居民要分清采光侵害与合法遮阳
  聊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说,物权法关于采光权的规定,是对业主维权的有力支持,但业主们在维权前要先弄清楚自己的采光权是否受到侵害。当新建楼座对原有楼座的采光发生影响时,有可能是侵害了采光权,也有可能是合法遮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在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不少于2小时,冬至日不少于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造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至于办公楼适合哪个标准,这位律师说没有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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