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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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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21日讯 (记者 牟张涛 通讯员 滕兆来) 17日晚10时左右,夏津的李先生骑电动车经过人民公园十字路口时,一辆闯“黄灯”的轿车将其刮倒后逃逸。18日,有目击者举报肇事车牌号时,错把“京J”当“京G”,险让肇事车漏网。后在民警大胆猜测下,才将肇事车主抓获。 17日晚10时许,车祸发生后,因天色已晚,李先生没有看清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及车牌号。交警大队的办案民警对现场进行了勘查,提取了肇事车辆的玻璃碎片等遗留物。 18日上午,民警接到举报电话称,肇事车辆为一辆灰色轿车,车牌号为“京GM63**”。民警通过车辆管理系统查到该车信息,但“京GM63**”轿车是一辆黑色轿车。办案民警找到“京GM63**”车主,车主说17日在聊城住院看病,并出具了病历及住院手续。“京GM63**”车主的嫌疑被排除。 会不会举报人在反映肇事嫌疑车辆车牌号码时将“京J”说成“京G”呢?随后,民警对“京JM63**”的车辆信息进行查询,发现该车与举报人反映的肇事车颜色相同。民警找到该车车主霍某,霍某称该车是堂弟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的机动车注册手续,真正车主是其堂弟霍某某。 民警将霍某某带到交警大队事故科,霍某某承认了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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