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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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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27日讯(见习记者 张汝树 通讯员 侯敏 刘蓓) 26日,杨女士拿到了亲子课程的剩余课时费。杨女士在一家爱婴服务社给孩子办理了2320元的亲子课程培训,可是爱婴社一再出现问题,无奈之下,杨女士投诉到工商部门,经工商调解,商家同意将900元的剩余课时费转为同价值的商品给消费者。 据工商工作人员介绍,消费者杨女士2009年12月19日,在张店某爱婴服务社办理了一年的亲子课培训课程,费用2320元,期间被诉方因装修、寒暑假等原因,课程一直没有正常进行下去。 在2010年圣诞节前后,爱婴服务社和阳光英语学校合作,消费者当时提出退费,遭到服务社拒绝,还要求杨女士将2学时的亲子课合并成1学时的英语课。消费者的孩子从2011年9月份到2012年春节假期上英语课,后又因爱婴服务社不再与阳光英语学校合作,英语课停止,被诉方又要求消费者上七彩虹的亲子课。 但是现在消费者的孩子目前已去幼儿园,已不需要再上亲子课,故消费者要求被诉方退还剩余款项,但是办学单位一直没有同意,于是杨女士拨打了12315电话进行申诉,要求工商机关协助退费。 接到消费者的申诉后,车站工商所工作人员到被诉方处进行了三次调解,最后,被诉方同意将价值900元的剩余课时费转为同价值的商品给消费者,消费者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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