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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4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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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杜洪雷 通讯员 刘志海) 4月10日早上,商河一女子在小雨中因骑电动车逆行与一轿车相撞,两车各有损伤。后在他人调解下,骑电动车女子赔偿了轿车方200元。 10日早上7点40分左右,在商河县明辉路东段,一女子骑着电动车由西往东逆行送孩子到商河一小上学。急速穿行中,电动车与一轿车发生刮擦,致使电动车损坏,轿车右侧车体车漆出现多处刮痕。 目击者王先生称,当时正是送孩子上学的高峰期,路上人来车往非常拥堵,当时,骑电动车的女子连人带车摔倒在地,坐在后座上的小女孩也摔倒了,所幸都没受伤。 该女子认为自己骑电动车,对方是机动车,电动车坏了感觉很委屈。轿车驾驶员说:“你由西往东应该沿路南侧走,走北边属于违反交通规则。” 当时天空正下着小雨,孩子还等着上学去,骑电动车的女子很着急。在围观群众调解下,该女子赔偿轿车方200元钱,双方各自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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