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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行业“霸王条款” 本月启动整治
  • 2012年05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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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9日讯(通讯员 郭新 记者 柳斌)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通知》和省相关部署,烟台将从5月份开始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涉及通讯、美容等14个行业,“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等霸王条款将成为重点打击对象。 
  据介绍,此次整顿的重点内容包括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三类违法行为(包括具有合同性质的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凭证、单据等)。 
  烟台市工商局合同科的工作人员介绍,“排除消费者权利最有代表性的霸王条款就是在电信、美容美发等行业存在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方或本店所有’条款,对方提前拟定了,消费者没法协商、修改”。 
  据了解,此次整治行动的重点行业包括商品房销售(含二手房)、装饰装修、通讯服务、物业管理、汽车销售及维修、旅游、物流快递、金融服务、交通运输、美容美发、健身、中介服务、餐饮、大型商场和超市等14个社会关注度高、消费者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行业。
  市民如遇到“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等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者排除消费者权利等违法行为可以向当地工商部门举报,或者拨打12315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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