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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山城管整治门头牌匾
  • 2012年05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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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9日讯(通讯员 李绍琳 任素玉 记者 苗华茂) 为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莱山城管执法大队以烟台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为契机,在全区开展门头牌匾及户外广告语言文字规范运用整治活动。 
  据介绍,莱山城管执法大队一方面加强自身执法过程中文明规范用语,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业窗口单位和行政执法部门的文明素质和整体形象。另一方面加强营业场所文明规范用语、规范用字的管理,积极向市民宣传使用规范语言文字,对市区沿街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进行摸底、调查。对没有使用规范语言文字的进行劝导,责令其限期改正,使用规范语言文字。并在户外广告及门头牌匾的审批过程中,加强监督、审查,广告牌匾必须使用规范语言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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