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2年05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本报5月9日讯(记者 王超 通讯员 薛圆圆) 被告人许某骑摩托车载女友回家途中发生事故,女友杨某死亡。许某难逃法律制裁,日前,广饶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2011年6月4日,是被告人许某与女友杨某恋爱两周年纪念日,两人逛街、吃饭、唱歌,玩得很高兴。当晚上11时许,许某骑二轮摩托车载杨某回家,不慎驶入路边沟内,致使杨某死亡。经认定,被告人许某承担全部责任。3月28日,被告人许某与被害人亲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被害人亲属对许某表示谅解。 日前,广饶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许某如实供述罪行,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