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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奶吧遍地开花,谁是它的“婆家”》追踪报道>>
省城鲜奶吧找到“婆家”了
济南市政府鼓励大企业开办鲜奶吧
  • 2012年06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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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多鲜奶吧原先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本报记者 张中 摄
  本报6月18日讯(记者 孟敏) 本报3月21日C10、C11版报道的《鲜奶吧遍地开花,谁是它的“婆家”》引起了市民的关注和相关部门的重视,近日这个难题得到了破解,有“婆婆”监管了。同时济南将鼓励大企业和具有一定规模的生鲜乳生产基地(牧场)开办鲜奶吧,鼓励连锁经营。
  鲜奶吧作为一种新兴经营业态,受到了市民的欢迎。“目前鲜奶吧在监管上存在着职能不明确、无序经营、无证照经营等问题,存在食品安全隐患。”6月14日上午,济南市政府食品安全办主任孙法星说,鲜奶吧的监管工作将得以明确。
  据介绍,鲜奶吧将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卫生、畜牧兽医、工商、质监等部门各负其责,共同做好监管工作。畜牧兽医部门负责鲜奶吧奶源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鲜奶吧所用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严防不合格鲜奶流入奶吧。质监部门负责对鲜奶吧设备布局、工艺流程的审核把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畜牧兽医和质监部门提供的审核意见,对符合条件的鲜奶吧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有了以上的规定,鲜奶吧从业者就可持《餐饮服务许可证》向工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避免出现鲜奶吧“沦为”无证经营的情况。
  同时,鼓励大企业和具有一定规模的生鲜乳生产基地(牧场)开办鲜奶吧,鼓励连锁经营。    
  “对现有的鲜奶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畜牧兽医、工商、质监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进行全面审查。”孙法星表示,对合格的鲜奶吧予以发证,纳入餐饮服务行业管理;对产品不合格、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其整改;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要按程序依法予以取缔。
  至于已经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鲜奶吧,工商部门将按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撤销已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同时给予鲜奶吧经营者30个工作日的改正期限,告知其办理的许可机关和相关手续。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凭食品药品监管机关发放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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