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齐鲁晚报数字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举报校车和酒驾也有重奖
  • 2012年07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更多
  记者从《道路交通重点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上看到,虽然对肇事逃逸的举报奖励最高,但交警部门对校车安全的重视也不低,奖励内容连列了3条。此外,举报酒驾最低也奖励500元。
  举报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含)以上的奖励500元、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下的奖励200元;举报客运车辆、校车超过规定时速50%(含)以上的奖励400元、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奖励200元;举报驾驶拼装或已报废校车载人上道路行驶的奖励500元、其它车辆的奖励200元。
  而举报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奖励1000元;举报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奖励500元。
  此外,举报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上道路行驶的奖励500元;举报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或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视情奖励200-500元;举报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含)以上的奖励500元、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下的奖励200元;举报客运车辆疲劳驾驶的奖励200元。举报机动车遮挡、污损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奖励200元。
本报记者 张焜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