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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气质”监测委托给第三方
终结环保部门自测自评,8月1日起在全省正式启动
  • 2012年08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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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监测人员对空气质量进行监测。(资料片)
  
1日,省环保厅厅长张波介绍说,实行TO模式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花更少的钱得到更为准确的监测数据,并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监测数据质量是改革的核心。
  本报济南8月1日讯(记者 刘红杰 实习生 陈伟) 1日,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转让-经营”模式(TO模式)推广工作启动会在济南召开。从1日起,TO模式在全省正式启动,环保部门将监测权移交第三方机构。这意味着我省率先在全国将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交给第三方。
  据介绍,以往的空气质量数据都是由环保部门监测并发布,TO模式是实行“现有设备有偿转让、专业队伍运营维护、专业机构移动比对、环保部门质控考核、政府购买合格数据”的管理模式。即省、市环保部门组织公开招标,运营单位购买城市的空气站并负责运营维护及设备更新,公开招标比对单位通过移动监测站对空气站进行整体比对,省、市两级环保部门共同对运营单位、比对单位进行质控考核,共同出资购买符合质量要求的监测数据,监测数据归省、市环保部门所有。通过这种模式,原来由环保部门负责监测的空气质量,变成由第三方机构监测。
  据介绍,全省17市现有空气站共144个。监测指标包括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能见度和气象参数等。今后若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增设其他监测项目,一并纳入实施范围。
  去年10月,我省在济南、滨州、菏泽3市启动了空气站TO模式试点工作。今年7月17日,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和程序组织公开招标,评选出河北先河公司、青岛吉美来公司和厦门隆力德公司3家运营单位和北京天融公司1家比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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