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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讨债绑架、殴打借款人
七人团伙绑人索要“高利贷”获刑
  • 2012年11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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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4日讯(记者 张焜)出借三万元,不足两个月利息就达到了5000多元。男子孙某借出高利借款,对不还钱者,就纠集曾接受过劳动改造的人员进行绑架、殴打,逼迫对方还钱。14日,记者从寿光法院刑事审判庭了解到,孙某等7人逼得欠款人的家人走投无路,只得报警。法院已判决他们六个月到两年八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2011年8月初的一天下午,今年40岁的孙某带着两名男青年找到了寿光居民李某,在对方仍然说无法偿还3万元借款之后,将李某从商场附近绑到了圣城街道一农村的出租房内,交由另一名男青年看管。由于李某仍表示无法偿还这笔不小的债务,关他的屋子里很快来了不少人,其中四名青年轮番对他拳打脚踢,逼迫他还钱。 
  第二天,一名满脸惊恐的男子被孙某等人推进了关着李师傅的屋子里。这名男子似乎也因为借了钱没法还,而被孙某等人绑来。这名男子的父亲跟随着来到了关着两人的出租屋内,孙某等人称,如果不还钱,这名男子是绝对不可能离开。男子的父亲见对方人多势众,只能答应回去筹钱。 
  到了第三天,李师傅实在熬不住对方的拳打脚踢,表示可以到家中去借钱。当孙某等四人跟着他返回家中时,警方突然出现在众人面前。在被非法拘禁53个小时之后,李师傅被解救。12个小时之后,与李师傅同样被绑的男子吴某也被警方解救。 
  14日,寿光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人员告诉记者,孙某等人十分嚣张,绑走吴某后竟然还让吴某的父亲到出租屋去。本来认为欠债还钱并没有什么不对,但被逼得没有办法的吴某父亲只得向警方报警。吴某被孙某等人绑走后,还曾被运到弥河边上,被摁到弥河水中恐吓、威胁。此外,孙某等人还采取类似的手段向其他人索要过“债务”。 据介绍,孙某等人出借钱款的时间一般不会超过两个月,而3万元的借款,利息就能达到5000多元。
  法院认为,孙某等7人为索取债务,非法拘禁他人并殴打致二人轻微伤,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7人中有人有自首情节,有人曾接受过刑事处罚属于累犯,遂判决7人六个月到二年八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最近两年,有关民间借贷的刑事案件有所增多。由于法院不会支持违反国家有关借贷利率规定的借款行为,进行高利借款的人员就会采取一些暴力手段让借款人还钱。对于这种行为,法院将予以严惩。也希望市民们不要助长这种不正之风,不要进行高利借款,当自身利益受损时及时向警方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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