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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国当选全国总工会主席
  • 2013年03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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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 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五届执行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1日在京闭幕。会议选举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为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此前,中央已同意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同志不再担任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李建国,男,汉族,1946年4月生,山东鄄城人。1964-1969年,山东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1989-1991年,任天津市委秘书长;1991-1992年,任天津市委常委、秘书长、和平区委书记;1992-1997年,任天津市委副书记;1997-1998年,任陕西省委书记;1998-2007年,任陕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2007-2008年,任山东省委书记;2008-2008年,任山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2008-2012年,任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党组成员;2012年至今,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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