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9日讯(记者 秦昕)9日,记者获悉,潍坊市将调整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为65元,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73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30元。 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结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及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潍坊市再次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自2013年7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由每人每月73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30元。 记者获悉,目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记者了解到,自2013年10月1日起,潍坊将统一调整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为65元。 记者获悉,从2013年7月1日起,潍坊市调整了企业精减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将其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调整为:建国前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420元,建国后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380元。记者了解到,此次调整标准比前一次2010年标准均增加了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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