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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促使收费办法“新”“老”交替? |
8岁的菏泽住宅物业收费“老”《办法》,陈酒难装新瓶 | |
- 2013年10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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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酒难装新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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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末,菏泽物业管理开始起步,天汇物业公司、天海物业公司、邮联物业公司是菏泽第一批成立的物业服务管理公司。菏泽物业管理至今已走过十来个年头。 从2005年菏泽市第一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已走过八个年头。菏泽市目前的物业管理行业发展如何,是什么促使新《办法》的出台?本报从《办法》的出台背景开始,通过采访物价局与房管局参与制定《办法》的权威人士,为您全面剖析。 本报记者 陈晨 两个《办法》相差8岁,全市小区增加3倍 上世纪末,菏泽物业管理开始起步,天汇物业公司、天海物业公司、邮联物业公司是菏泽第一批成立的物业服务管理公司。菏泽物业管理已走过十来个年头。 2005年,菏泽市出台了《菏泽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实行)》,“根据2004年8月统计的数据,当时菏泽市仅有128个小区。”菏泽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时全市有35家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约2000人。 时隔八年,截至今年9月底,菏泽市现有233家本地物业服务企业,3家外地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总面积已达到2804万平方米。同时,菏泽市包括住宅、办公、工业、商业及其他在管物业项目共570个,比2004年8月增加3倍多。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问题日益突出,物业服务纠纷大量增多,物业收费投诉居高不下,亟需更加细化和具体的物业服务管理办法。 社会、法制双需求,新《办法》备受关注 “《办法》的制定有两个背景,一个是经济社会背景,另一个是法制建设背景。”菏泽市物价局经营服务房地产科科长鞠艳静告诉记者,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逐步加快,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业主消费观念逐渐变化,原《实施办法》已不能适应形势的变化。 与此同时,我国法制建设进程不断加快,2007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正式实施,该法对物的归属和利用进行了规范,从民事角度明确物的归属,既确认物是属谁的,物的权利人对物的利用享有的权利以及对权利的保护。 2011年11月9日,我省颁布实施《山东省物业报务收费管理条例》,对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如物业权属及其管理方式的变化要求物业收费主体及形式的变革。“因此,物业收费管理办法必须相应修订,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鞠艳静说。 新《办法》与原《办法》的主要区别是什么?本报将继续为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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