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
烟台“徐明娥事件”始末 
2014年02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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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中央日报》对“徐明娥”事件的报道。
     1935年4月,山东烟台发生警察枪杀女学生的“徐明娥事件”,继而掀起了席卷全市的学生运动,那是烟台历史上声势最大、人数最多的一次学生运动,在烟台学界和社会上引起了巨大的震动,沉重地打击了烟台国民党当局,鼓舞了烟台广大群众,锻炼了青年学生,使烟台的学生斗争开始由分散走向联合,为日后成立学生进步组织奠定了基础。当时上海《申报》曾公开称赞学生此次行动:“学生总还是学生,有义气,有热情,有是非之心……若还没有这批学生,这事早就和雨点一样无影无踪地飘过了。”
  血染梨花16岁女生丧命
  1935年阳春时节,适逢烟台南山梨花开放之时,当地举行“梨花节”,花香四溢,游人如织,市内各学校都要组织学生远足赏花。
  4月18日,烟台真光女中、益文商专两所学校联合到烟台南山梨园赏花。国民党公安局照例派些警察和便衣,名曰维持秩序,实则监视学生活动。当时真光女中的徐明娥等学生散游到地处偏僻的山涧东坡处,在南山值勤的国民党烟台特区警察孔繁树借机意图对徐明娥污辱调戏,并以手枪相威胁,不料子弹出膛射中徐明娥的头部。幸有同游的益文教员三人闻声赶去,见徐明娥伤势很重,遂鸣笛召集益文童子军及真光女中同学将徐送至毓璜顶医院。但终因伤重,徐明娥不治身亡,年仅16岁。孔繁树见大事不好,打算趁乱逃窜,却被益文商专的童子军抓住,但又被其他警察带走,使其逃脱。
  此案发生后,烟台社会各界无比愤慨,纷纷向国民党烟台当局提出抗议,要求惩办凶手。真光女中学生自治会特于19日发表宣言,报告事实真相,要求严惩凶犯。4月21日,真光女中学生自治会与益文、志孚、烟台八中等校学生自治会正式成立烟台特区学生自治联合会,商定借此事件召开追悼会,还成立了游行示威筹备会。
  恰在这时,天津《大公报》记者范长江路经烟台,他对此事颇为关注,向学联负责人提出了许多积极而慎重的建议。他主动找学生代表谈话,建议他们将非法斗争和合法斗争相结合,要注意队伍纯洁,防止坏人乘机捣乱。学联采纳了范长江的建议,一方面派人慰问受害家属,鼓励支持他们为死者诉冤;另一方面选派代表向烟台当局提出质询,要求严惩杀人凶手。
  而烟台特区专员兼公安局局长张奎文因与凶手孔繁树为亲戚关系,极力庇护孔繁树。他托请地方名流、烟台商会副会长、志孚中学董事林秋圃出面调停,慰问死者家属,交给死者父亲“慰问金”400元,并要求家属勿被学生煽动,避免扩大事态。徐明娥的父亲在官方的压力下,忍气吞声,只得声言自家有钱,不需赔偿。烟台当局就以“家属不作追究”为由,迫使学生放弃斗争,而且放风威胁说:“安分守己地念书吧,管那么多闲事没好处,再搞什么学生运动,为首的就当赤共分子抓起来!”但是吕其恩、李丙令等学生代表依然去面见地方军政当局官员,据理力争,坚持组织学生举行追悼会和游行示威活动。
游行示威要求严惩凶手
  4月22日上午,烟台学生自治联合会举行记者招待会,怒斥地方当局,誓为死者伸冤,要求当局严惩凶手。当时烟台公安局迫于压力,给徐父送去一千块大洋作为丧葬费,且商定23日殡葬,由公安局主持,并派军乐队送殡。但商会的林秋圃与公安局得知学生要借机举行游行示威,临时决定殡葬改期,通知各校不准学生集合。
  但在4月23日,各校学生仍冲破阻挠,联合举行游行示威。烟台八中校长下令关闭大门,企图阻止学生上街,但吕其恩等带领学生冲开大门,与志孚、益文、真光等学校师生最终汇合在益文商专的操场。集合的学生先开追悼大会,在真光女中的代表为徐明娥致悼词、献花圈后,学联代表发表演说,“要为死者报仇!将斗争进行到底”!会场上群情激奋,游行开始后,现场二千多名学生走向街头,由徐明娥妹妹装扮成徐明娥尸体,特意打扮得血迹斑斑,躺在人力车上,行进在队伍的最前列。沿街布岗的国民党警察,见声势浩大的队伍涌来,不声不响地躲开。游行队伍走到烟台特区专员公署门前,队伍停了一个多小时,只见大门紧闭,墙上架着十几挺机枪,学生毫不畏惧,冲上前去,将标语贴在特区专员公署的大门及附近汽车上,高呼口号“要为死难者报仇”、“严惩杀人凶手”、“打倒张奎文”!学生还要求张奎文出面解释,但张闻讯后,早已躲避离开。
伸张正义各界大力支持
  学生的正义行动赢得了烟台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烟台市民、东北流亡学生、流离失所的难民早已对国民党政府的不抵抗政策怒火满腔,怨声载道,当学生队伍游行时,两旁围观的一些商人、工人、市民也自发地站在大街两旁呐喊助威。当时烟台商人李东山为声援向国民党政府抗议示威的学生,也带头罢工罢市,让他所在的商业街一度成为“死街”。当游行队伍路过邮电局时,学生还强迫邮电局将《烟台特区学生自治联合会关于徐明娥事件的宣言》发往南京国民政府教育部、济南山东省教育厅和北平全国学联总部。
  烟台学生的正义行动也得到了本地和外埠进步报纸的舆论支持。烟台《复兴日报》第二天在头版以大幅版面报道了学生游行示威的情况。烟台的《东海日报》则连续刊发《梨花会上之惨剧》、《徐案后之学生运动》新闻报道及社论,该报副刊还发表《从徐明娥的惨死说到中国妇女的出路》文章,倡导妇女追求自由解放。天津的《大公报》、南京的《中央日报》、上海的《申报》等报纸则在显著位置报道事件经过,声援被害者。范长江经过采访于5月12日刊发了题为《烟台警察枪杀女生案》文章,向国内外报道,称此次游行“始为烟台从来未有之先例”。
  在学生的强烈呼声和社会的压力下,国民党烟台特区公安局不得不扣押凶犯孔繁树。公安局还于4月29日为徐明娥举行隆重葬礼。凶手孔繁树也被转交法院判罪,但孔在审判时却称是枪支走火造成误杀,推卸了罪责。
  由于吕其恩、李丙令等学生的革命活动触怒了地方当局,当局没敢公开处理学联负责人,只是放暑假时让学校勒令吕其恩、柳运光等7名学生领袖退学,且不准发给即将毕业的李丙令毕业证书,这些学生后来都走上了革命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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